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
录入者:江南康馨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1-08-24 点击次数:386 关闭 |
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1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督导部门有关决策部署,做好秋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秋学期正常开学返校前一周内。 二、督查范围 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 三、督查内容和方式 1.督导检查重点围绕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秋季开学准备、校园安全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检查表(附件1)。 2.督导检查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督查内容,全面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汇总上报情况。 3.本次督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学为主体,中小学视导室主任总负责(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具体项目负责人协同配合。 四、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切实做好责任督学督导检查工作保障,以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秋季开学有关工作,坚决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2.在正常开学返校一周后,各专项督查组要将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总结(附件2)材料报送新区教育督导室。材料包含基本情况、经验做法(案例要典型具体、数据要客观实在)、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3.本次专项督查时间紧,责任重,请各校各园积极配合,确保如期完成。如有疑问和建议,欢迎及时联系,电话:0511-80825671。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总结
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室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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